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表


单位名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6月26日     

序号

职权事项

风险等级

预防措施

(前期预警、中期监控)

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

权力事项

单位责任人

1

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一级

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和处(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工作程序办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工作中严于律己,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决策能力

实时监督

分管校领导

李新红

2

经费管理

一级

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和处院的各项规定;提高各类经费的使用效益。自觉接受监督。

实时监督

分管校领导

计划财务处

审计处

李新红

3

学院教师的津贴分配

三级

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实时监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李新红

4

外国专家工资、补贴发放

三级

严格执行《山东省外国专家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48号)

《山东理工大学外国专家管理办法》

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补贴,特殊情况下及时做好沟通工作。经领款人、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三人签字发放工资、补贴。

实时监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李新红

5

教师因公出国项目的申报

三级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项目不同要求,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上报合格人选

实时监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李新红

6

来华留学生的奖学金申请、资格审核、发放等

三级

严格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资格审核及奖学金发

放。

实时监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李新红

7

派出留学生的宣传、咨询、选拔

三级

严格按照校际交流协议书所签订入学标准结合山东理工大学“海外学习项目”、“学位互授项目”、“交换生项目”等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方案的选拔标准进行派出学生的选拔。

实时监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李新红

8

语言留学生的奖学金申请、资格审核、发放等

三级

严格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9号《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

资格审核及奖学金发放。

实时监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李新红

9

留学生任课教师工作量核算

三级

严格按照《国际教育学院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执行。

实时监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李新红

10

成绩管理

三级

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成绩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实时监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李新红

11

公务接待

三级

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外事接待管理办法》(鲁理工大办发【200612号)

接待标准接待;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实时监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李新红

12

公章管理

三级

严格执行学校公章管理规定

实时监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李新红

说明:1、监督方式指实时监督、考核监督、审计监督、专项检查监督、召开会议座谈或测评等形式;2、监督部门是指一级风险点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二级风险点由部门主要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三级风险点由部门主管领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