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出国交流协议书
甲方:山东理工大学
乙方: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护照号码: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和 的交流协议,我校 学院 级 专业 同学赴对方高校交流学习。
甲方接受乙方的自愿申请,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学习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责任
1.根据两校交流协议面向正式注册学籍学生组织申请报名,负责对外联络,协助学生申请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由国外高校决定。
2.对乙方出国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校际交流出国留学咨询服务。
3.负责与校际合作项目学校联系,确定有关学习、生活安排和其他待遇等问题。
4.负责向校际合作项目学校介绍、传输对方所需的有关乙方的材料。
5.协助学生办理留学返校后的学分认定工作。
三、乙方责任
1.应有代表山理工的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山理工学生形象,展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宣传山理工。
2.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同意因申请入学和交流项目的需要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国外高校。
3.在要求的时限内,负责自行办理签证并根据国外高校要求的入境日期自行购买机票。
4.出国交流期间,乙方如发生疾病、意外伤害或其它意外情况等,均由乙方本人负责。乙方须按要求购买国外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
5.全面了解所申请的交流项目情况及交换交流学习应承担的费用。
6.在国外保持与国内所在学院及甲方联系,如遇特殊情况及时通知国内所在学院、甲方及家长。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交流中断或取消,须提前告知国内所在学院、甲方及交换交流学校,取得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如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取消项目导致未完成国外高校规定学习计划或未取得相应学分,需自行承担责任。
7.保障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自己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安全及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
8.维护祖国荣誉和安全,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和所在学校校规校纪,尊重所在国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9.保证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学习结束后按时回国。回国后须在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报到,携带《山东理工大学出国交流学生学分认定表》、成绩单或结业证书原件、留学心得、护照出入境复印件等材料办理学分认定、复学等相关手续。
10.无论在交换交流期间还是交流结束返校后,积极交流自己在国外学习的心得体会,与老师和同学分享自己的学习经历,并协助学院及国际处做好出国交流项目的宣传工作。
四、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淄博仲裁委进行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声明:
1.我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了以上内容,同意遵守所有条款。
2.我已认真阅读 (国外学校)关于此次学习项目的安排计划,并承诺执行《山东理工
大学本科生出国交流管理与资助暂行规定》。
3.我已认真阅读《山东理工大学给出国同学的告知书》。
4.我已将交流项目和本协议书内容如实告知父母,并已征得父母同意。在外交流期间,我将注意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甲 方 代 表(签字):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申请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家长/法定监护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