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录取人员手续办理指南

一、确保外语达标

外语未达标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前必须达到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对留学人员外语水平的要求标准。

二、联系国外接收单位

出国留学人员需自行对外联系接收单位,根据对方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资助证明由国际处出具)

三、办理出国护照、签证

出国护照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出国签证按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办理。

四、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出国留学人员必须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一式四份。协议书由留学人员本人及两位担保人分别签署(注:跨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五、交纳保证金

留学期限为12个月的录取人员交纳保证金四万元整;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交纳保证金两万元整。请将保证金交财务部门,并由其出具保证金存放收据。

六、进行行前培训

行前培训主要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内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2.信息安全与保密教育。进行行前保密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的保密防范知识和技能,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3.防范意识形态和宗教渗透知识培训。加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防范外部环境可能对留学人员产生的宗教思想影响。

4.留学政策、留学人员管理与服务内容。出国手续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在外管理规定等内容。

5.一般通识类内容。介绍中国公民海外领事保护、海外安保常识、安全防卫技能、学术准备、涉外礼仪、心理健康、中西医日常保健知识等内容。

6.具体国别类内容。介绍主要留学目的地国国情、教育体制、高等院校教学和研究特点、当地法律、跨文化适应等内容。

七、办理出国留学经费拨款手续流程

被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持以下材料到本校国际处办理出国手续:

   1、以下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2)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3)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4)外语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语种应与申报留学国家教学或工作语种一致)。

(5)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

(6)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合格水平。

(7)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2、护照原件及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3、签证页复印件;

4、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保证金存放证明(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人员本人及两位担保人签署过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一式四份,查验后国际处留存一份,本人及两位担保人各存一份)。

八、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领导

留学人员抵达国外留学单位后,应尽快与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及留学生组织取得联系,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领导。

九、行中有关事项变更

    留学人员在外期间如需申请提前回国、延期回国等,需提前三个月通过国内派出单位向省教育厅报送申请。申请延期回国的,延长在外期限不超过原批准出国留学期限,且延期留学期间各项费用自理,留学人员身份为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如原批准出国留学期限为6个月的,延长在外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

十、回国后相关手续办理

   (一)被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需持以下材料到本单位国际处办理回国手续:

1、个人留学总结(不少于2000字),2021年及之后年份录取人员应同时将总结上传至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管理服务系统;

2、护照原件;

3、护照中盖有边防出入境印章的护照页复印件(查验在外学习时长);

4、学校财务部门开具的保证金存放证明(收据)原件。

   (二)关于出国留学经费退款:

通过护照上出入境签章显示的日期计算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实际学习时间。

如果留学人员有提前回国、中断学习、逾期不归、回国后服务未满两年及其他违约行为,须根据《山东省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和“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中相关条款退赔相应数额资金。

   (三)如出国留学人员按时回国,各单位审查材料合格后,自行办理退还保证金业务。如留学人员提前回国,需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将留学经费按要求退还所在单位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