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要求,我校开展申报工作,请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所在学院按照要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于3月20日前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并做好公示工作。
本项目面向国内已开设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的高校实施,选派有志于到乡村振兴一线工作的联合培养硕士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访问学者赴国外合作单位进行学习或访问。
各选派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综合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78)。其中,访问学者申请人须提交材料请参考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8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须提交材料请参考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87。
申请时间为4月1日至10日,请申请人在4月8日12时之前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报,并于4月8日12时前将材料提交至学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
申请人所在学院须审核推荐人选的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按照《实施办法》对推荐人选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学习及研究计划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填写《推荐意见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曹睿
联系电话:2785867
办公地点:鸿远楼403-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