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1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现将拟推荐学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9日-3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交流科联系。
联 系 人:牟善芹
办公地点:鸿远楼401-1室
办公电话:2786693(87693)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1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现将拟推荐学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9日-3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交流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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